未婚婦女之婚姻態度
未婚的原因:15-24歲的未婚婦女,未婚原因為「尚在求學期間」者比例較高,占71.97%;
25-34歲未婚婦女,未婚原因為「目前還不想結婚」者比例較高,占40.76%
未婚婦女計畫在幾歲結婚:
15-24歲未婚婦女計畫在「25-29歲」結婚為最高,占18.39%,而有6.51%「原則上不想結婚」;
25-34歲未婚婦女計畫在「30-34歲」結婚為最高,占22.91%,而有14.24%「原則上不想結婚」;
35-44歲未婚婦女計畫「40-44歲」結婚為最高,占3.29%,而有24.08%「原則上不想結婚」;
45歲以上未婚婦女有計畫結婚者占0.59%,而有50.14%「原則上不想結婚」。
(男人自以為女人愈老愈不值錢愈沒人要的古闆思想要被打破了!事實上女人年紀愈大愈不想結婚,比例隨著年齡遞增)
不想生育或不想再生育子女的原因:
以「經濟不佳養不起」每百人有44人最多,其次為「現有小孩數已足夠或太多」每百人有32人,再其次為「教養責任太重」每百人有13人及「已無法生育或有不孕症」每百人有10人,其餘原因皆每百人不足10人。
(果真如我所言,不想養小孩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 沒錢!! 但就有小孩者而言,多數認為生小孩最大的困難處不在於經濟問題)
有收入婦女提供收入供家庭(含婆家及娘家)使用比例:婦女提供個人收入供家庭共同開支使用比例以其收入的「8(含)成以上」為最多,占36.88%;
婦女家庭每月生活費用主要來源:以來自「配偶(含同居人」比例最高占45.35%
婦女家庭財務分配或管理的主導者:家庭財務分配或管理的主導者為婦女「本人」者,占34.97%;其次為「父母(含父或母及公婆)」者,占26.02%;再其次為「配偶(含同居人」占17.96%
(上述三項一起看,有發現什麼嗎? 就是女性收入多用在自己原生家庭上(當然也有可能是核心家庭),但是自己本身
所需要的生活費來源卻是另外一半,而自己也是主導家庭財務的主要管理者。講白話一點就是說,女性能夠管老公和自己
的錢,但是自己的生活費用卻是主要是由老公的薪水來付,而自己的收入可以自由運用看是要給爸媽還是日常家用)
(這點不是就很符合那篇爭議文章,也符合鄉民常拿來酸女性的話:你的錢就是我的錢,我的錢還是我的錢 XD)
結論
(一)婦女隨教育程度提升及性別平等工作推動下,約有五成婦女投入職場就業且在不同位階扮演不同的重要角色;至於沒有工作的婦女其沒有工作之原因,歷年調查結果皆是以在學或進修中、照顧小孩、照料家事、找工作與退休等五項目比例較高。
Want(二)15至49歲育齡婦女未婚比率為44.31%,其中18-24歲未婚者計畫在25-34歲結婚有34.95%,5.31%原則上不想結婚;25-34歲未婚者有26.35%計畫在30-39歲結婚,女性初婚年齡漸趨延後。
(三)婦女結婚及生育率低迷,且有在青、中年世代及教育程度提升下生育率呈快速下降趨勢。
(四)近七成六的婦女個人自覺身心健康良好,但其經濟自主的能力較95年減少,惟對於家中財務之分配仍以婦女本人及父母(含父或母及公婆)為主導者。
綜上所述,我認為不管男人有錢沒錢,隻要結婚了,老婆一定就會管你的錢!
要是老公收入變少,還會被老婆嫌棄哩!
補上我一個朋友(已經結婚)的案例,這位朋友在婚前跟老婆還是男女朋友的時候
每月的薪資收入就已經被女方拿去管理,提款卡和存摺都在女方那邊,強者我朋友隻能每月固定從
他老婆那領取零用金。
女方當然說得很好聽是要為未來著想,要幫老公管錢,要為以後生活做準備
但偏偏自己工作也不穩定,常常在換,但卻有管別人錢的權力
當時我聽到了真的是嘴巴張好大,過了半響都合不起來
有沒有女性權利擴張成權力的八卦?
當然我相信一定有人會罵我朋友怎麼那麼笨,自己竟然把這麼重要的東西交給別人管理
我在旁邊說到嘴巴爛掉,他提款卡還是拿不回來,但畢竟是人家家務事,我說再多也沒用
但這件事情也真的完全符合內政部的調查結果XD
看過了那麼多調查分析,以及身旁的案例
原本我還天真的以為拜金女應該是在少數,但是數字會說話,較有公信力的調查
也騙不了人,真相隻有一個:就是男人沒錢真的隻能吃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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